
步驟1:
就業服務中心個案管理員、員警、村里幹事、公衛護士、基層小兒科、心理衛生醫事人員、教育人員等,於執行工作時,依高風險家庭評估表進行初步評估,發現符合高風險家庭指標個案填寫評估表。
步驟2:
傳真通報社會處。
傳真電話05-3620372。
步驟3:
1、社工員初步篩選是否為兒保、家暴、高風險家庭或已提供服務個案。
2、家暴、兒保個案由局內社工員接案。
3、經社工員評估領取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且列入高風險家庭則由局內社工員訪視評估並提
供處遇服務。
步驟4:
高風險家庭轉介民間團體評估訪視高風險家庭問題與需求
步驟5:
民間團體提出評估結果與處遇計畫並回報社會局
1、轉介相關單位
2、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個案轉請社會處循處遇流程辦理
3、無須提供服務不開案
步驟6:
依個案需求提供家庭處遇服務
1、協助申請急難救助
2、協助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救助或弱勢家庭緊急生活扶助
3、協助結合民間資源開善困境
步驟7:
6個月後評估成效結案或轉介提供常態服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