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高風險家庭為家中主要家計負擔者或成員中有非志願性失業、或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婚姻關係嚴重衝突,或有精神疾病未持續就醫、自殺傾向或紀錄者,結合教育、衛生、民政、勞政、警政等相關單位轉介篩選,發現具有以上情況遭遇困難或有需求之家庭中有未滿18歲以下兒童及少年,主動提供預防性服務方案以預防兒童及少年虐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發生。
若發現上述情形,應以傳真通知兒童少年所在地縣市社會處。
嘉義縣政府社會處傳真:05-362-0372
電話:05-362-0900#225(謝小姐)
(請務必於上班時間來電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