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
年滿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且實際就讀合法立案托兒所之幼兒。
補助內容: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或家戶年所得總額30萬元以下:
就讀公立托兒所可「免費」,就讀私立托兒所,每年最高以等同於公立幼稚園學雜費收費總
額補助。
2.家戶年所得總額超過30萬元至60萬元以下:
就讀公立托兒所可「免學費」,就讀私立托兒所,每年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元(即每學期1萬
)。
申請辦法:
(一)家長提供所方
1.低收、中低收入家庭身份認定證明書(由家長向公所提出申請)。
2.家戶年所得總額30萬元以下或超過30萬元至60萬元者:
由園所直接至幼生管理系統建檔比對,對結果有疑問者,由家長提供佐證資料。
(二)所方填送社會處
1.請領清冊(由全國幼生管理系統產製、列印)。
2.「園方致家長資料」家長確認文件(由全國幼生管理系統產製、列印)。
3.幼童繳款收據正本。
4.園所領款收據正本(附存摺影本)。
5.其他:佐證資料。
備 註:
托兒所申請時間: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及9月1日至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