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有從事性交易(指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或有從事性交易之虞(如坐檯陪酒、伴遊、伴唱
、伴舞,或其他涉及色情之侍應工作)的兒童與少年。
服務內容:
1.受理責任通報
責任通報人員:醫師、藥師、護理人員、社會工作員、臨床心理工作者、教育人員、保育人
員、警察、司法人員、觀光從業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福利或少年福利業務人員。
2.協助救援
社工人員提供24小時陪同偵訊服務,安撫涉案兒童、少年與家長之情緒,解釋相關處理流程
。
3.安置輔導
提供兒童與少年緊急與短期收容安置,並依法院裁定轉介中途學校、兒童或少年福利機構等
,安置期間由專業人員提供兒童與少年就醫、行為改變、心理輔導、就學或就業輔導等服務
。
4.後續追蹤
由本府社工員持續關懷返家之兒童與少年,利用定期家庭訪問、會談及電話聯繫等方式,陪
伴其適應生活,避免再度落入色情陷阱。
5.辦理教育宣導
進入校園宣導網路安全及正確的交友、價值觀念,建立健康的兩性態度。
6.辦理犯罪行為人公告及輔導教育事宜,以降低其再犯率。